2011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自本月15日开始接受报名,12月5日进行笔试。昨日记者从公布的2011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中了解到,共有137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本次招考,拟考录1.6万余人,高于2010年的1.5万余人。具体考试大纲及职位表今日即可公布,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查询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
通过资格审查不可再报其他职位
了解到,2011年度国考拟录用人数又比去年多出千余人,具体职位在13日以后公布,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及相关网站查询招考部门、招考职位信息、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招考公告等情况。与往年一样,此次招考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0年12月5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部分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按照公告指示,报考者可在2010年10月15日至24日登录以上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0月15日至26日期间,报考人员即可在专题网站上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则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0月15日至24日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大龄报考者须联系报考机关报名
本次国考对应届高学历报考者放宽年龄,但对其报名有其他要求。据悉,以往的国考,对报考者的年龄一律采取“一刀切”,皆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而2011年国考,针对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公告中规定,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时请直接与要报考的招录机关联系,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同时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宜按招录机关的要求办理。对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公告明确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国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农村特困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
参加国考的农村特困人员或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公告明示,该部分人群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应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国考将在12月5日开考,公共科目考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1年1月中旬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但需提醒大学生村官的是,本次招考不再对其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但专列100个职位用于招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当然,村官等人也可选择报考其他职位。
公告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内容可参考《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