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环球官方网关于学生评优工作的规定

时间:2014年06月01日点击: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工作,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评选类型

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思想进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以身作则,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2)学习努力;成绩优良,学年专业年级排名前50%。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在校风校纪建设或在系、班工作中成绩显著,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到骨干作用。

2、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积极要求进步,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讲文明礼貌,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学习好。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专业排名前20%。

(3)身体好。认真上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3、优秀毕业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关心集体,作风正派,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能够得到教师和学生的普遍认可。在校期间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无违法违纪经历。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能力,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处于前45%。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体育测试达标。

(5)在校期间曾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过专业奖学金及特殊荣誉称号。

凡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未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休学的学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积分排在班级或年级45%以后的学生;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不及格(补考后)的学生;体育成绩不达标的学生;卫生检查累计一学期内三次不达标的宿舍成员不得作为评优评奖的候选人。

    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按学年评定,每学年的评优工作在下一学年开学后两周内评定完毕。毕业生于毕业前评选优秀毕业生,不再评选本学年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四、评选名额及程序

1、评选名额

 (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总数的5%;

 (2)校级三好学生占学生总数的l0%;

 (3)优秀毕业生占毕业生总数的15%。

 2、评选程序  

(1)学生评优工作在学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学工处负责具体实施。各系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班建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参加的班级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实施。    

(2)班组评议:班组依据学生实际表现及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向系推荐评优名单。

(3)系总评:总评时学生向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做个人陈述,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评优人员及类别。

(4)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评优名单张榜公示三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处。

(5)学工处审核后,报学院批准。

    五、奖励办法

学院对评出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将评优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六、本规定解释权在学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