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04月28日点击:

通  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全国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理论和政策研究,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决定组织2016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研究,现就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16年课题研究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要任务和2016年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人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两高”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选题要突出针对性、前瞻性,注重实证研究,注重用数据说话,力争形成一批优秀研究成果,为全省人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具体研究题目可参照《2016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研究选题参考目录》(详见附件),也可自拟相近研究题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课题申报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与申报研究课题相关的学习、研究经历,能够承担实质性科研工作。同一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课题。凡未完成上一年度课题任务的,不得申报2016年课题。

(二)申报程序。2016年度研究课题立项将首次采用课题管理系统逐级申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授予各单位管理权限,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授予本单位人员申报权限。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课题由人社局课题管理部门初选筛查后集中申报;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冀及省属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申报课题的,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申报。

三、课题管理

(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政策研究处)牵头对立项课题进行全程管理,并负责组织召开课题结项评审会。(一般周期为一年)。期间,将适时组织召开课题管理调度会,实行跟踪问效,以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时效。

(二)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课题研究的质量。系统各级要加强与地方高校、科研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地方科研机构理论和人才优势,鼓励开展联合攻关。

(三)科研处负责建立并分配课题申报人用户账户。课题申报人立项申请书填写好后请转成PDF文件格式,并作为附件上传至管理系统。各单位对课题管理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请各部门秘书或内勤通知本部门教职员工,申报时间为5月3日-5月19日 谢谢配合!

 

具体通知及相关表格详见http://www.hbrsw.gov.cn/a/tongzhi/2016/0427/32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