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聘保定市文化创新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积极培育文化创意产业,努力建设文化强市”是“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为此,经研究决定,近期拟成立保定市文化创新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全市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并协助开展文化人才培训和相关学术交流等工作。现将评聘保定市文化创新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保定市文化创新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拟下设文化创新研究中心、文化活动策划中心、文化产业指导中心、文化政策法规研究中心、文化宣传策划中心、文物古建保护研究中心、文化人才管理培训中心、文化创作研究中心、文艺指导中心和新闻出版研究中心等机构,各高校、文化单位、市直各部门及社会科学学术团体中从事文物古建、新闻出版、戏曲影视书画、艺术创作、新媒体、文化政策法规、文化金融融合、动漫设计等工作或研究的人员,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参评。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化研究方向和研究成果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较高理论修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热心关注我市文化改革与发展事业;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方面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在全国、全省、全市有较高知名度,成果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应用性。
2、1980年1月1日之前出生;对保定文化改革与发展有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放宽。
3、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对保定文化改革与发展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
4、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领域领军人物,优先参评。
5、在研究解决我市文化改革和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方面,撰写过1篇以上《专家建言》(第一完成人)并获领导批示者,优先参评。
6、高校参评者须具备作为主研人(前2名)完成的社会科学成果获得过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一等奖;其他部门参评者,有作为主研人(前2名)完成的社会科学成果获奖的,优先参评。
7、文化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科研骨干,近年来有以下成果之一者,优先参评:独立在省级以上权威性报刊发表过2篇以上学术论文,出版过个人学术专著;有2项以上课题、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第一完成人)被市厅级及以上部门采纳,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组织、编辑出版过2部以上在全省有影响的社会科学著作、教材(含电子出版物)。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
本次推选、自荐保定市文化创新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不设具体数量限制,待申报上来之后,市社会发展研究院、市社科联、市文广新局三家单位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筛选确定一批咨询专家,三家单位联合聘任。
届时将组织召开保定市文化创新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暨颁证大会,对获“保定市文化创新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称号者颁发聘任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当选者的事迹和成就,扩大其社会影响。
三、日常管理
1、成立市社会发展研究院、市社科联、市文广新局联合组成的保定市文化创新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管理办公室,负责与专家联系及日常管理工作。
2、制定《保定市文化创新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工作管理办法》。
四、评聘保定市文化创新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上报材料包括 :
1、填写《保定市文化创新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申报表》2份(表样附后,A4纸打印,盖单位党委公章),须同时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
2、身份证原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
3、获奖证书原件(原件验审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
4、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2张;
5、研究成果代表作5项;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成果和业绩的材料复印件2份。申报者可登录“保定社会科学网”、“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网”或微信号“bdshhkx”查询下载。
请各部门秘书或内勤通知本部门教职员工,申报者请将以上材料于4月21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谢谢配合!
具体通知及相关表格详见http://www.bd508.com/doc/1121.shtml。